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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扫黄”“打非”:大行动、大成果、大挑战

2001-01-06 来源:光明日报 新华社记者 曲志红 我有话说

作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扫黄”“打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市场秩序,为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在中央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协同配合下,全国“扫黄”“打非”斗争呈现出不断深入、整体推进的态势。这项已连续开展11年多的“老”行动,保持着年年岁岁有创新,岁岁年年有进展的显著成效,并在2000年里以一系列“之最”赢得良好的新开局。

收缴非法出版物数量最大

清理整顿市场,是历年“扫黄”“打非”的第一步,这个“大扫除”是否彻底,直接影响着我们文化市场的面貌。据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2000年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亿多件,其中淫秽、色情、盗版和政治性非法书刊2653万余册,非法音像出版制品8182万多张,收缴“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66万余册,是历年收缴非法出版物最多的一年。通过如此大规模的清理市场,公开销售“法轮功”及其他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气功类非法出版物的问题基本解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得到一定遏制。

查处大案要案数量最多

2000年的“扫黄”“打非”斗争,在查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批作恶多年的非法出版骨干分子和盗版团伙落入法网受到严惩。据介绍,各地去年共破获案件605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5948人。被《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点名的5大案件中,有4件已经审结或即将审结。

尤其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案件和淫秽出版物案件的查处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广州市破获的“2·16”和“3·1”大案,依法严惩了9名案犯,3名主要罪犯以非法经营罪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20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财产刑,最高的没收财产130万元,有力地震慑了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打盗版斗争连创新纪录

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第一次把“打盗版”列为阶段性工作主题,从5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盗版———中国2000年大行动”,并在“摧毁盗版生产基地”、“查缴走私光盘”、“查封盗版出版物储运窝点”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去年广东、福建两地共查缴25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其中广东“7·27”行动一举破获8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创造了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斗争中的三个第一:第一次查获DVD非法生产线,第一次查获母盘非法生产线,第一次抓获非法光盘生产线特大团伙的多个老板。迄今,我国境内查获的非法光盘生产线累计已达113条,共计摧毁了10亿盘以上盗版光盘的年生产能力。

海关和公安边防部门继续加大对走私光盘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截获走私光盘2200多万张,也为历年之最。此外,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端掉了一批“制黄”“贩黄”和盗版盗印的黑窝点。广州市于8月2日、8月22日、9月25日连续破获多个地下仓库,分别创造了一天收缴盗版、淫秽色情DVD17万张,收缴盗版电脑软件166万张,收缴非法光盘700余万张的纪录。

“扫黄”“打非”法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00年新年伊始,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会同财政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正式颁布,这个全国性的奖励举报办法的出台,将近年来在“扫黄打非”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有奖举报”措施,纳入了国家规范性、制度化轨道,也给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带来极大鼓舞,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制定实施办法,鼓励群众踊跃举报。

而10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走私犯罪活动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走私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以及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达到一定数量或具备一定情节的,以有无淫秽内容为标准,分别按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击走私光盘和走私淫秽出版物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当然,对于长期坚持“扫黄”“打非”的文化卫士们来说,都明白他们巨大成绩的背后往往是巨大的阴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王茂林对此清醒地分析说,当前出版物市场的问题依然很多,不法分子印制、销售各种非法出版物的情况仍很严重,走私光盘活动还有相当大的规模,一些地区盗版盗印十分猖獗,盗版书刊、音像制品还充斥着我们的市场……这些都意味着我们今后的“扫黄”“打非”任务非常繁重;也说明我们还没有建立一整套“扫黄”“打非”经常性监管的合理体制和有效机制。

而这,正是刚刚拉开帷幕的2001年“扫黄”“打非”工作力图突破的症结,也是“扫黄”“打非”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考验。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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